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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权保留未经登记,能对抗第三人吗?

2026-09-01 16:48:20
专业解答

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出卖人虽保留所有权,但未经登记,买受人擅自转卖标的物时,出卖人无权向善意受让人追回,只能向买受人主张违约赔偿。建议及时办理登记。

法律科普:
《民法典》第641条规定,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等义务的,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。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,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这意味着所有权保留的效力分为两层:在买卖双方内部有效,买受人未付款则所有权仍归出卖人;但对外部而言,若未登记,善意第三人从买受人处取得标的物时,可依法取得所有权,出卖人不能对抗。

登记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。登记后,出卖人的所有权保留具有公示效力,可对抗后续买受人、抵押权人等第三人,有效防范交易风险。
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基于截至 2026 年的中国法律法规整理,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,请联系专业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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