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内出轨离婚纠纷典型案例
一、案例背景
赵某(男方)与孙某(女方)于2018年登记结婚,婚后初期感情尚可,未生育子女。婚姻存续期间,赵某长期与第三方保持不正当交往,存在婚内出轨行为,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。孙某发现后多次与赵某沟通挽回,赵某拒不悔改,双方长期分居,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孙某协商离婚无果,遂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判决双方离婚,并要求赵某承担婚姻过错责任、酌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。
二、案件难点
一是出轨证据零散,赵某拒不承认婚内过错,孙某仅持有部分聊天记录、出行记录,缺乏完整证据链,难以直接认定重大过错;二是双方对婚后存款、房产增值部分等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,赵某主张财产平均分割,拒绝承担过错赔偿责任;三是无明确过错认定依据,常规离婚案件财产均分原则,对无过错方孙某的合法权益难以充分保障。
三、律师策略
1. 固定完整证据链:指导当事人整理、公证微信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分居证明等材料,补充调取赵某出行、消费记录,形成完整的婚内出轨过错证据体系。2. 聚焦法律依据:依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明确婚内出轨属于重大婚姻过错,过错方应少分财产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。3. 针对性抗辩:庭审中重点阐述赵某过错对婚姻破裂的决定性影响,以及对孙某造成的精神损害,主张财产分割倾斜保护无过错方,同时提出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。
四、案件结果
法院经审理查明,赵某婚内出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认定其为本次婚姻破裂的全部过错方。最终判决:准予双方离婚;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过错方赵某予以酌情少分;赵某向孙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,全额支持孙某核心诉讼请求,成功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普法小结
夫妻应当互相忠实、互相尊重,婚内出轨不仅违背公序良俗,更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案件中,一方存在婚内出轨等重大过错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法院可根据过错程度、家庭贡献等情况,对过错方酌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。本案明确了婚内出轨的法律后果,彰显了司法维护婚姻公平、弘扬优良家风的导向,提醒公民严守婚姻忠诚义务,坚守家庭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