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恋被骗百万,没想到女友已是孩子妈
网络婚恋欺诈赠与返还纠纷案案例梳理
一、案例背景
王先生与张女士通过网络游戏相识。交往过程中,张女士刻意隐瞒自身已婚的真实情况,虚构单身身份,同时打造优质精英的个人形象,骗取王先生信任。
二人确立网络恋爱关系后,王先生为促成婚恋、达成结婚目的,在恋爱期间累计向张女士转账高达150万元。即便王先生持续大额付出,张女士始终推脱、拒绝与其结婚。
后续经核实调查,王先生才得知张女士早已结婚多年,且育有一子,自身遭遇全程虚假婚恋骗局。事发后,王先生委托我方律师团队代理本案,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庭审过程中,张女士辩称网络具有虚拟性,无需当真,同时主张其在恋爱中为王先生提供了情绪价值,王先生的所有转账均是自愿为情绪价值买单,属于无偿赠与,无权要求返还。
二、案件难点
本案核心争议、审理难点主要有两点:
- 欺诈行为认定难:双方恋爱关系建立于网络虚拟场景,并非现实线下恋爱,能否认定张女士存在主观欺诈、虚构事实的侵权行为,是本案首要争议点。
- 赠与款项返还难:恋爱期间的转账赠与,在无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,能否突破“自愿赠与不予返还”的常规原则,依法要求对方全额返还,是本案核心审理难点。
三、律师办案策略
针对本案争议难点,我方律师团队制定精准应诉、举证策略,逐一突破案件痛点:
- 举证佐证赠与附结婚目的:提交王先生的收入证明、银行工资流水等完整材料,证明王先生并非高收入、富余人群,其大额转账并非随意无偿赠与,所有款项付出均是以与张女士缔结婚姻、组建家庭为核心目的。
- 固定欺诈事实、推翻对方抗辩:收集并提交张女士虚构单身身份、谎称未婚的完整证据链,证明其刻意塑造可婚恋的人设,向王先生传递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信号,主观存在明显欺诈故意。同时当庭驳斥对方“网络虚拟无需当真”的抗辩理由,明确虚拟网络交友不能成为虚构事实、骗取他人财物的合法理由。
四、法院判决结果
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部案件事实,结合我方举证材料及辩论意见,最终作出判决:被告张女士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,全额返还王先生恋爱期间的全部赠与款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