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车后失联的两名中国男子:刑法里没有一条罪名接住他们
那两张照片我看了很久。一辆灰色越野车,一辆黑色轿车,车门开着停在路边,旁边站着一个戴口罩的男人。背景是荒草和树林。
10月6日下午3点,38岁的胡某把照片发给了还在曼谷酒店的同行人。一个小时后,两个人的电话就都打不通了。定位停在泰国达府,离曼谷六个小时车程。
很多人看到“失联”两个字,第一反应是拐卖。警察真往这个方向查,会先卡在一条上。
拐卖妇女、儿童罪只管两种人:年满14周岁的女性,不满14周岁的孩子。这条罪的名单上没有成年男人。胡某38岁,同行的那位35岁,两个人都不在名单上。
往别处查。非法拘禁,强迫劳动,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。这几条都写在刑法里,一条比一条重。中途要是把人转手卖了,还得看卖的是谁——只有妇女和儿童,才够得上拐卖。
案子立在哪,不用太担心。2016年两高一部出过一个意见,把“犯罪地”算到被害人接电话的地方。电话是打回国内的,家里人就能在国内报警。
家属走的就是这条路。10月6日下午5点,他在曼谷警局报警,7点50分拿到报警记录。8日一早,他去了中国驻泰国大使馆。回国前,他又打了12308。
10月9日上午,胡某的妻子接到他打来的微信电话。他说不用怕,他在“里面”很好。她问同行的那位是不是和他在一起,他说是。可那通电话里,没有第二个人的声音。
人还没找到。家属手上最要紧的,是那份报警记录,和使馆那边的跟进。
至于能不能回来,我不敢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