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赠与合同纠纷——款项返还调解,分期及违约加速条款获确认案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- 审理法院: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
- 案号:(2024)渝0231民初xxx号
- 审理程序:普通程序(调解结案)
- 审结日期:2024年9月2日
诉讼各方当事人:
- 原告:陈某(女),住广东省珠海市。
- 委托诉讼代理人:律师甲,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- 被告:任某(女),住重庆市垫江县。
- 委托诉讼代理人:律师乙,重庆博志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起诉时间:2024年3月15日。

二、案件争议焦点与难点分析
本案系一起赠与合同纠纷,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案件处理中的关注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. 赠与合同纠纷中款项返还范围与性质的协商确定
赠与合同纠纷中,款项是否属于赠与、是否应当返还、返还范围如何确定,往往是双方争议的核心。本案通过调解方式,由被告任某向原告陈某返还100000元,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,体现了双方对款项返还范围和金额的协商让步。
2. 分期履行与违约加速条款的设计
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返还100000元: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;2024年11月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,每月月底前至少支付3000元至付清时止。同时约定,如任意一期未付清应付款,则被告应返还150000元,原告有权申请执行所有未付款项。该“违约加速+金额上调”条款,既给予被告分期履行便利,又强化了履约约束,保障原告权益。
3. 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强制执行
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,法院依法确认。调解书生效后,如被告未按约履行,原告可依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调解结案既降低了双方对抗成本,又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。
4. 隐私信息脱敏处理
本案涉及自然人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件号码、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,案例整理时已作脱敏处理,仅保留必要的程序信息和协议安排,避免泄露当事人隐私。
三、调解结果与理由
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1. 关于返还金额及分期安排
由被告任某返还给原告陈某人民币100000元。支付方式为: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;2024年11月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,每月月底前至少支付3000元至付清时止。
2. 关于违约加速条款
如果付款期间任意一期没有付清应付款,则由被告任某返还给原告陈某150000元,同时原告陈某有权申请执行所有的未付款项,款项支付至原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。
3. 关于其他诉讼请求
原告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
调解书主文
一、由被告任某返还给原告陈某人民币100000元(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;2024年11月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,每月月底前至少支付3000元至付清时止);
二、如果付款期间任意一期没有付清应付款,则由被告任某返还给原告陈某150000元,同时原告陈某有权申请执行所有的未付款项;
三、原告陈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
案件受理费:减半收取2550元,原告陈某、被告任某各负担1275元,被告应承担部分已当庭付清。
生效方式:本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,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,法院依法确认。
四、普法要点
1. 调解结案具有法律效力,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
民事调解书经法院确认并生效后,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义务的,另一方可依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调解结案有利于快速化解纠纷、降低诉讼成本。
2. 分期履行协议可设置违约加速条款
分期还款协议中,债权人可设置“任意一期逾期未付,则全部款项加速到期”或“违约后返还金额上调”的条款,以强化对债务人的履约约束。本案调解协议即约定,任意一期未付清,则返还金额由100000元上调为150000元,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未付款项。该安排经双方自愿协商并经法院确认,具有约束力。
3. 赠与合同纠纷中,款项性质及返还范围需结合证据协商确定
赠与合同纠纷中,款项是否属于赠与、是否附条件、是否应当返还,需结合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双方关系及款项用途等证据综合判断。本案通过调解方式确定返还金额,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,体现了双方对争议事项的协商处分。
4. 调解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,便于履行和执行
调解协议应明确返还金额、支付时间、支付方式、收款账户及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。本案调解协议对分期金额、付款期限、违约后的金额调整及执行范围均作了明确约定,增强了可履行性和可执行性。
5. 案例整理和传播应注意隐私保护
涉及自然人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件号码、支付账户等个人信息的,案例整理和对外传播时应作脱敏处理,仅保留必要的案件类型、程序信息和法律要点,避免侵犯当事人隐私。